處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諮詢座談會
花蓮縣政府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(草案),為達到符合各方意見並且力求完備週延,除於第一階段由縣府召集產官學彙整相關意見外,第二階段依據大學USR精神,委請國立東華大學於109年7月28、29日分別於花蓮縣北、中、南區,召開花蓮縣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「諮詢座談會」,與會人員於會中熱絡討論,提供自治條例相關意見,國立東華大學依據與縣府合作協議,將於近日將座談會會議紀錄提供花蓮縣政府參考。
農業處吳昆儒處長說明,為保障花蓮縣畜牧業者健全的經營環境與權益,完善相關法規訂定,花蓮縣政府以USR委請國立東華大學等專業團隊積極研議「花蓮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」。
東華大學基於與花蓮縣政府共同合作協議及大學社會責任架構下,於7月28、29日於花蓮舉辦北(壽豐)、中(鳳林)、南(玉里)三場「花蓮縣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諮詢座談會」,協助花蓮縣政府蒐集、整合相關意見,並將諮詢意見及建議整合後供花蓮縣政府參考。
會中邀集花蓮縣議員、各鄉鎮公所、代表會主席、村里長聯誼會會長、部落長老及畜牧業者與會表達意見,三場座談會業於29日圓滿落幕。
吳昆儒表示,據聯繫近日東華大學,會將3場座談會會議紀錄提供給花蓮縣政府作為參考,並於109年8月20日完成自治條例諮詢整合意見提供給縣政府。
花蓮縣政府接續將邀請畜產學者,協助訂定「建議版」的自治條例草案,並展開第三階段作業,於花蓮縣13鄉鎮辦理自治條例草案說明會,在說明會中,開放關心自治條例的民眾,包括在地小農,對自治條例提供相關意見,花蓮縣政府將聽取民眾意見並據以修正草案,於三階段立法作業程序完成後,即提送花蓮縣議會審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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